校纪委扩大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员聘任仪式举行

发布日期:2010-10-26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521设置

      日前,校纪委扩大会议暨廉政建设督导员聘任仪式在行政楼104会议室举行,校纪委委员、学院及直属部门纪检委员等近40人与会。校党委书记虞丽娟参加会议并致词。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嘉敏主持。

      会议伊始,校党委副书记吴嘉敏宣布了聘请的13位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员名单,校党委书记虞丽娟为13位督导员颁发了聘书。为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我校特设廉政建设督导员制度。督导员的主要任务是对本单位或学校领导干部群体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廉政建设工作展开监督检查,每届聘期三年。吴嘉敏副书记对《上海海洋大学廉政建设督导员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征求意见。虞丽娟书记在聘任仪式上希望受聘的督导员能够积极承担起责任,争取党委、纪委等多方面支持,大胆创新,使工作富有成效。督导员代表秦元海老师在发言中表示,一定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期望,多学习,多交流,为学校的廉政文化建设尽心尽力。
      会议听取了校纪委副书记胡金发关于纪委、监察室、审计室关于2010年上半年工作及下半年工作要点的汇报。上半年,纪监审部门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努力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按时完成了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中的任务。在座纪委委员结合学院工作对报告中的下半年工作要点进行了沟通、梳理,并交流了科研经费管理等工作的难点问题。
      最后,虞书记在讲话中对校纪委、监察室、审计室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一直以来,校纪监审无论是在协助党委还是自己独立开展工作、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建设和招生、采购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都为学校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保驾护航作用。今后工作中,希望能在对干部群体、学校决策的执行力、投入与产出的效益、维护师生权益、专项治理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把工作着力点放在预防和教育上,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出新成效。

(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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