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查2010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编制201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28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3217设置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市财政、市教委关于2010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和201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相关精神和要求,为顺利完成我校2010年部门预算执行和2011年部门预算的编制,特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督查
      请各部门对本门2010年预算执行进行自查和总结,对部门预算执行较慢的项目提出经费具体使用计划,并于11月5日上报财务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财务处将对经费的使用计划进行审核。如不能上报经费使用计划,并且在12月20日不能完成经费使用的,根据年初部门预算布置要求,对未执行完毕的部门预算进行自动调整。同时请个部门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对其所负责的项目进行自查,并且抓紧执行,对不能及时完成经费执行的项目,我处在年底将进行集中清理。
      为确保预算的执行,自11月10日起,对申领暂付款,必须要有具体的经办事项,否则不予领取,杜绝对还没有发生经济事项进行预支款项。
      请各部门对本部门教职员工的暂付款进行催报,真实的反映本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财务处对外报账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20日
      二、2011年部门预算编制布置
      1、根据市财政对2011年五项经费(交通、出国、接待费、会议费、能源费)从紧控制的要求,原则上不超2010年预算,希望各部门从严从紧编制部门五项费用的支出。
      2、根据2010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2011年相关事项的需求,下达各部门2011年部门预算控制数,同时附2010年1-9月的实际执行情况。请各部门根据控制数、经费性质以及2010年实际执行情况对部门预算进行细化编制,尤其是设备购置、大型维修项目,必须具体化。已经签订的固定合同项目必须如实编制(单列出来,以保证今后及时支付),并提出经费需求时间。
      3、各专项经费如果分年度实施,请分年度编制经费需求计划,比如说一门课程教材建设经费5万元,分两年实施,第1年2万元,第二年3万元,请分2年编制经费需求计划。
      4、对各部门在控制数内无法编制预算的项目,请单独编制,编制需说明立项的依据,经费需求总量,需求明细、具体实施时间,项目可以跨年度,但经费需求只能是2011年所需求的。
      5、对各职能部门所分管的专项经费,请负责组织各学院、教师编制明细预算,预算尽量细化,提前启动项目执行。2011年各职能部门须将审核后的各分项的明细预算及经费需求时间同时报财务处,财务处根据相关材料立项,并作为督查和清理的依据(其中“085”专项已于暑假上报,本次不需再报)。
      6、各部门编制预算时,请认真阅读财务处网上公布的经费分类管理办法。
      7、预算编制明细表请于2010年11月10日前上报。
      8、各部门预算草案上报前,应认真向分管校领导做好汇报。
                                                         
      联系人:徐慧之 手机:65193 办公室电话:61900256  hzxu@shou.edu.cn
                  王宪怡 手机:65591 办公室电话:61900252  xywang@shou.edu.cn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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