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创建文明单位和开展推进教风、学风、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1-30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2848设置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重大战略任务,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上海市《关于在市教卫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和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的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0年12月份在全校开展持续创建文明单位和推进教风、学风、机关作风(以下简称“三风”建设)建设活动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三风”建设要坚持以每一位学生的终身发展为中心,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抓手,通过强化管理,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通过统一部署,齐抓共管,全员参与,扎实推进“三风”建设,着力增强师生员工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奉献意识、学习意识。
      二、建设目标
      1、教风建设方面:通过弘扬师德师风、落实教学规范,进一步提高育人质量;
      2、学风建设方面:通过规范文明行为,培养自觉主动学习意识、切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3、机关作风方面:通过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
      总之要通过开展“三风”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推进内涵建设,从而提升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学院、部门要充分认识 “三风”建设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我校争先创优活动的一个重要举措,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载体,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三风”“建设落到实处。
      (二)注重实效,体现过程
      要以“三风”建设为契机,促进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发展。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三风”建设的过程成为调查研究、总结世博经验和世博精神、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水平的过程;成为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的过程;成为学习先进、激励后进,不断争先创优的过程。
      (三)全员参与,严格要求
      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动员师生广泛参与。各部门领导要率先垂范,对师生严格要求,确保“三风”建设的效果。

      附件:2010上海海洋大学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月方案.doc

                  2010上海海洋大学教风建设活动月方案.doc

                  关于2010年继续开展优良学风建设推进月系列活动的方案.doc    

(中共上海海洋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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