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赴台交流、在沪交流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02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3127设置

各学院、处室、机关直属部门: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要求,请各单位将2011年拟计划赴台交流的项目和拟邀请台湾专家学者的在沪交流项目于12月10日前报组织部。
      联系人:周京  电话:61900272

      附件1:2011年赴台交流规划.xls

      附件2:2011年在沪交流规划.xls

(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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