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专利设计人、申请单位:
一、我校办理2010年度(下半年)上海市专利专项资助工作即将展开, 集中受理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专利资助的申请,现请有关人员,及时提交资助申请相关材料,于2011年1月7日前交到科技处(行政楼619室),我处审核汇总后,统一交至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愈期将不再受理。
注意事项:
1. 专利的申请人必须是“上海海洋大学”;
2. 教师及研究生请向各学院院办(科研秘书)备案后上报科技处;
3. 专利专项资助申请需提供:
a. 专利申请费收据的复印件;
b. 受理通知书的复印件;
二、请所有上半年申报者将申请费收据和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再次报科技处备案。
三、本月28日9:30—14:30,现在科技处612室专利事务工作站,邀请上海卓阳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就专利办理、成果转化等相关事务进行现场咨询,请届时到场咨询。
四、现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邮寄的相关专利文书,请以下设计人速来科技处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号或专利号 |
发明创造名称 |
备注 |
200710307211.X |
一种减少卫生间异味的方法 |
实审届满 |
200710307212.4 |
用冷冻干燥法制作雪梨饮料 |
实审届满 |
200710043293.1 |
用冷冻干燥法制作香菇红枣茶 |
视为撤回 |
200710043294.6 |
用真空冷冻干燥法制作杨梅酒 |
视为撤回 |
2010100229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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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发票 |
2010200363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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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发票 |
2009300966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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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发票 |
2010101887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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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发票 |
2010101887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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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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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不受理通知书 |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