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校内相关单位:
为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以及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实有人口的管理规定,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所有校内外来务工人员需办理临时出入证方可进校。另2010年办理的临时出入证已经到期,须到保卫处重新办理临时出入证。2011年4月1日起无出入证或出入证过期的外来人员将不予进校。具体办法如下:
一、办理时间:即日起至3月31日 每天9:00—16:00。
二、办证手续:来校工作的外来人员必须先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凭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办理学校的临时出入证。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咨询电话:68283329。
身份证复印件1张、近期证件照(1寸)1张、工本费10元/人。
三、办证地点:保卫处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行政楼117室),联系人:石磊,联系电话:61900110。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由办公室将外来人员名单汇总送保卫处,由其本人前来办理临时出入证。
2、其它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提供一份外来人员花名册(含电子版),
希望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做好外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外来人员信息每月25日前报保卫处并及时提供人员变动信息。平时注意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和安全教育。
特此通知。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