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 〈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即将实施

发布日期:2011-05-17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2080设置

      5月18日,在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行5周年之际,《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将正式生效。这标志着上海方志工作法制建设又迈上一个新台阶,也为我校修志工作提供了地方法规依据。
      为纪念《地方志工作条例》颁行5周年,庆祝《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生效,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图书馆5月14—20日在上海图书馆目录大厅联合举办“依法修志,传承历史—上海市地方志成果展”,以展板、方志著作、多媒体触摸屏等手段,生动展示了方志工作“存史、资治、教化”等方面的成果。欢迎有兴趣的师生前往参观学习。
      有关《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细则与法律解读,可上校志网(http://xiaozhi.shou.edu.cn)浏览。

(撰稿: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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