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受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我校作为“上海研究生教育培训中心”的挂靠单位在3月9-10日承办了第一期上海市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培训会议。本期培训主要面向教育硕士、体育硕士和法律硕士等三个类别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管理干部。上海市教委高教处田蔚风处长、束金龙副处长、上海市学位办赵坚博士,上海市教育评估院李耀刚副院长、高教所胡莹所长,我校黄硕琳副校长、研究生部施志仪部长等领导应邀出席了会议。来自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12所高校的100多位研究生导师及管理干部进行参加了培训和交流。

黄硕琳副校长在会议开幕致辞中代表学校对与会代表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随后,他简要回顾了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历程,介绍了我校研究生教育尤其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并就学校作为全国64所专业学位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改革试点中所做的工作和探索、学校牵头制定“上海市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最后,黄校长希望各高校研究生导师与管理干部充分利用“上海研究生教育培训中心”平台,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提高上海市研究生教育水平。
束金龙副处长在开幕致辞中对本次培训会议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对我校为本次会议所做的悉心准备表示感谢。随后,他简要回顾了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历程,指出我国目前正处于从“研究生大国”到“研究生强国”的转型中,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管理体制、招生方式方法、奖助体系、培养模式、导师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希望导师们能够了解相应类别的“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以此指导要求学生并参照该标准进行专业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同时在“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的试行过程中继续集思广益,发现问题,便于将来进行该标准的修订工作。

专家解读“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
在第一天的会议里,李耀刚副院长介绍了上海市“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的具体研制过程,从国家和上海两个层面上论述了该标准出台的必要性,随后从国家教指委要求、上海市相关高校认可、整体框架统一、体现各学科不同特色等四个方面对标准的制定工作给予了说明。
随后,来自华东师范大学的吴刚教授、李世昌教授以及来自华东政法大学的杨忠孝教授分别对教育硕士、体育硕士、法律硕士等三个类别的“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解读,从论文标准的制定背景、具体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说明。
在第二天的分组讨论中,各位研究生导师及管理干部结合自己及本单位的实践经验就论文标准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大家一致认为论文标准出台的非常及时,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和意义,同时认为该标准中对论文的结构形式、字数要求以及标准的二级指标设定、适用时间有进一步研讨的空间,可以在随后的试行过程中进一步实践和完善。
最后,田蔚风处长对本期培训会议进行了总结发言。她首先对我校作为“上海研究生教育培训中心”挂靠单位为本次会议的精心筹备表示感谢。其次,她明确表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速度非常快,要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质量,在课程设置、实践环节和论文要求三个方面都有很多工作需要探索,同时要求各位研究生导师及管理干部清晰地了解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区别。她还指出论文标准的实施需要研究生导师、各高校与上海市学位办等三者之间的密切配合。最后她希望通过专业学位研究论文标准的制定与执行进一步推动上海市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质量的提升,同时也希望有更多的优秀论文和优秀成果来自于专业学位研究生。

上海市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培训,是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今年将分六期对16种不同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及管理干部进行培训,预计参加培训人员达700人左右。我校将努力承办好剩余的五期培训工作,同时将就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相关高校进行探讨和分享我校实践经验。
(撰稿:李春新、李先仁 摄影:汪少为、张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