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入选新一轮“上海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

发布日期:2012-05-04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771设置

在2012年上海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的新一轮申报遴选工作中,我校被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命名为“上海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2012—2015年)”。同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对上海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我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黄晞建教授再次入选上海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委员会成员。

2005年,我校成为第一批5个上海市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区域示范中心的高校之一。2012年,市教委为进一步提高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水平,切实提升本市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决定开展上海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的新一轮申报遴选工作,各高校都很重视此项工作,经学校申报答辩、专家评审、网上公示,我校与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师范大学6所高校被命名为上海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2012-2015年),其中3所为原第一批的高校,3所为今年新入选的高校,并在“2012年度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启动仪式上正式授牌。

学校领导一直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在人员、经费和场地设备方面给予了加大投入和工作保障,尤其是2005年我校成为在上海市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区域示范中心以来,学校在队伍建设、普及教育、教学科研、危机干预、社会协同和服务区域范围内的高校等工作开展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和实践工作,工作特色鲜明,成效突出,得到了专家肯定和社会认可,获得了全国和上海市的荣誉称号。这次学校再次入选,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根据要求加大投入,进一步切实加强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内涵建设,充分挖掘学校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方面的工作特色和资源优势,开展全市性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培训、交流、科研工作,发挥辐射与引领作用,实现全市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

(撰稿:李志强、蔡雅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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