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2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2963设置

各部门、各学院:
      6月11日教育部紧急通报,近日,山东、湖南、黑龙江同一天发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16名学生溺水死亡。4月4日下午1点左右,在江苏苏州太湖三山岛附近水域,一艘快艇撞上两艘货船间的拖拽缆绳,导致2人死亡、2人失踪、4人受伤,死亡和受伤人员均为大学生。
      临近暑期,安全意识更应加强。现对暑期加强安全防范等相关注意事项特别提示,要求如下:
      一、各部门、各学院在近日组织召开部门会议布置暑假安全工作,对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财产及出行安全。
      假期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各自分管区域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自查整改行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报告于6月28日前交保卫处。
      二、各学院及时召开学生会议,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尤其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和旅游安全,禁止到校内外公共水域游泳,在校内游泳池活动时应遵守游泳池安全规定。在河边垂钓时应注意安全。学生宿舍要关好门窗,贵重物品妥善保管,防止物品丢失、食物中毒、溺水死亡和人身伤害等事件的发生。学生实习期间,学院要加强和学生联络,注意实习安全。
      三、天气炎热,注意饮食卫生。建议到卫生条件较好的餐饮店用餐。注意身体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鲜、已剥皮的水果,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暴饮暴食,多喝开水,多吃蔬果类,少抽烟,少喝酒。外出旅游应掌握预防疾病的基本常识,不到传染病疫区去旅游。
      四、学生参加旅行社组团旅游时,应当和旅行社签订有效旅游合同,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投保旅游人身意外险。随团旅游不要擅自离开团队单独活动,晚上或自由活动期间外出应结伴而行。外出活动忌带贵重物品,整个游程注意人身和财物的安全。
      五、假期正值汛期,天气炎热,各单位除充分做好防汛准备,确保人员和物质准备到位外,还要特别注意做好广大师生员工的防中暑、预防各种肠道传染病的教育工作。
      六、各部门、学院的公务车辆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车辆的车况良好,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驾驶、超速驾驶,保证交通安全。
      七、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校门和宿舍门的管理,要加强对公共区域的巡逻,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温馨提示:教职工应教育子女在无监护人陪同时,不要到河塘、沟渠玩耍,特别是请勿到设有“禁止下水(游泳)”标志的水域附近玩耍。
 

(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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