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3•上海-釜山海洋研讨会”交流论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8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691设置

上海、釜山作为滨海友好城市,在海洋领域合作前景广阔。根据2012年上海-釜山海洋研讨会期间关于进一步加强双方地方海洋部门务实交流和企业之间实质性合作的意向,为加强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促进两地海洋事业和经济共同发展,由上海釜山两地管理部门支持,上海市海洋湖沼学会、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海洋装备分会和韩国海洋产业发展研究院于2013年7月4日在上海举办“2013•上海-釜山海洋研讨会”。

一、 会议主题

创新驱动 合作发展

二、 交流议题

1. 海洋装备技术与产业发展

2. 海运与港口发展

3. 海洋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

三、征集要求

1.论文需贴近本次研讨会议题,经同行专家评审通过,将收录到研讨会论文集正式出版;

2.论文保证不涉及保密内容,请作者确保论文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文责自负;

3.经专家评选处的优秀论文拟在研讨会上交流并给予奖励;

4.如已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请在文后加注相关信息。

四、征文截止日期及投稿方式

请作者按照征文要求,论文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光盘提交于2013年6月20日前邮寄至上海市海洋湖沼学会(上海市虹口区大名路173号 邮编:200080),或发送电子稿件至邮箱xhb@eastea.gov.cn

联 系 人:  李珺    

联系电话:021-36333721

“2013·上海-釜山海洋研讨会”征文要求

1、论文内容要紧扣主题,以学术研讨为主,不涉及敏感性问题。

2、字数不超过6000字,用Word软件编排,A4 (210mm×297mm) 标准稿件纸打印并发送电子稿件至邮箱。

3、书写顺序: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邮政编码、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作者简介。

4、论文体例:请参照《海洋通报》期刊投稿“写作要求”中的格式要求。访问网址可参考:http://hytb.nmdis.gov.cn/ch/reader/view_news.aspx?id=2011011722934001

5、中文版本中公式、算式和方程式均应编排序号。计量单位和符号、缩略词应使用国家标准和国际通用符号,按出版要求,计量单位一律使用公制 (公斤、公里、公顷等)。文中凡表明确切数字和年月日均使用阿拉伯数字。习惯用语和表示大意的词语可用汉字。文中出现的外文字母和外文专用名词,注意区分字体和大小写。

6、文后附第一作者简介。内容和顺序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荣誉称号、主要科技成果、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等。作者简介字数不超过200字。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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