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汇新城镇开展助学金和升学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09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3523设置

各位居民朋友: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临港地区建立特别机制和实行特殊政策的意见》的有关精神,让群众更好地共享地区经济发展成果,南汇新城镇试行“教育惠民工程”,试行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现就2013年“助学金”和“升学奖励”项目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1、助学金

⑴本镇户籍2013年秋季入读幼儿园(小班至大班)的学生;

⑵本镇户籍2013年秋季入读小学(一年级至五年级)的学生;

⑶本镇户籍2013年秋季入读初中(六年级至九年级)的学生。

2、升学奖励

⑴本镇户籍2013年考取高中(含中专、技校、职高)的应届生;

⑵本镇户籍2013年考取大专、高职的应届生;

⑶本镇户籍2013年考取大学的应届生;

⑷本镇户籍2013年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应届生(不包括大学集体户口和在职读研);

⑸本镇户籍2013年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生(不包括大学集体户口和在职读研);

二、申请材料

1、助学金

⑴申请表(向户籍所在地居委领取)

⑵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学生本人所在页)

⑶学生在校入读证明(由学校开具)

⑷学生一寸照片1张

2、升学奖励

⑴申请表(向户籍所在地居委领取)

⑵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学生本人所在页)

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⑷学生一寸照片1张

三、申请时间

9月1日至9月30日为个人申请时间。由学生及家长向户籍所在地居委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以申请时学生户籍在南汇新城镇为准。

四、居委联系方式

 临港家园 居委联系人:王艳萍       联系电话:38014256

地址:古棕路555弄120号102室             

(南汇新城镇社会事业发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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