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签署科教基地共建协议

发布日期:2014-06-17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534设置

2014年6月13日,副校长黄硕琳应湖南省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邀请,对东洞庭湖鹭鸟保护区、采桑湖保护站、宣教中心进行了考察。双方就产学研合作进行座谈,并签署合作协议。水产与生命学院谭洪新副院长、王丽卿教授陪同考察。

双方签署共建协议

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赵启鸿向考察团介绍了保护区的历史变迁、工作成果和发展目标,并希望上海海洋大学与保护区管理局共建科研教学基地,在候鸟保护区的水生植被恢复、东洞庭湖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开展科研、教学及培训等相关合作。黄硕琳对双方开展产学研合作表示认同,并介绍了上海海洋大学的发展历程、科技与人才优势和专业设置,希望通过共建科研教学基地,促进学校科研技术的推广应用,能够更好地保护和恢复东洞庭湖自然水生资源。

黄硕琳和赵启鸿代表双方签署了科研教学基地共建协议,为双方密切合作奠定了基础,标志着双方在科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等方面步入常态化合作阶段。

(撰稿:王丽卿 摄影:严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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