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渔业协同创新中心成就您的海洋梦想

发布日期:2014-09-25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761设置

——专访海洋科学学院院长陈新军教授

为吸引国内高水平大学的优秀应届本科生推免或报考上海海洋大学“国家远洋渔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际海洋研究中心”的研究生。近日,远洋渔业协同创新中心在已有奖助学体系基础上,推出了“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试行办法。近日,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海洋科学学院院长陈新军教授。

记者:请介绍下远洋渔业协同创新中心推出“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计划的背景。

陈新军:近年来,每年都有来自包括如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东南大学,兰州大学等985高校,以及安徽大学等211重点大学的本科学生来上海海洋大学攻读研究生,充分体现了我校相关学科实力和导师的水平与影响力。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人才需求也发生变化,对专业人才有新的要求和评判标准,“本科看学校,研究生看专业和导师水平”,高层次人才培养逐步与学校脱钩。在上海高校内涵建设等专项支持下,我校渔业科学与技术一直保持全国高校前列,形成了国内最高水平的远洋渔业协调创新中心,带动和促进了海洋科学等相关学科的发展,积聚了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和教授,为培养高层次的创新型人才奠定了基础。为适应国家推免研究生办法调整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鼓励更多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特制定本激励措施。

记者:请介绍下奖励计划的意义。

陈新军:本奖励措施的制定,主要通过鼓励有志于国家远洋渔业和海洋科学事业的优秀本科学生到我校攻读研究生,我校把学科建设优势转化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的优势,促进远洋渔业协调创新中心和国际海洋研究中心的发展,实现服务于国家建设海洋强国战略发展目标。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下奖励计划的特点和主要内容。

陈新军:该奖励计划的特点将从被动等待优秀学生向主动吸引转变,不仅是本校的优秀学生,也包括来自其他各类高校的优秀学生报考我校,以充分发挥好远洋渔业协同创新中心和国际海洋研究中心平台优势,提升我校创新性人才培养质量和数量,为国家的相关事业输送更多高质量的专业人才。

奖励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对推免生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 “985” 高校毕业生入校后给予专项奖励30000元,“211”高校毕业生入校后给予专项奖励20000元,其他高校毕业生入校后奖励5000元;对以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985”高校毕业生,入校后给予专项奖励15000元,“211”高校本科毕业生,入校后给予专项奖励10000元,“985”,“211”高校调剂生入校后给予专项奖励5000元;其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入校后给予专项奖励3000元。对取得录取资格,并提前进入中心的优秀研究生新生,可选拔以其他资助赴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的友好合作学校进修。 

此外,对于博士研究生新生也进行奖励,研二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读博后给予专项奖励10000元,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20000元国家奖学金。

记者:请您介绍下奖励计划如何申请以及如何发放。

陈新军:本奖励计划,按三学年分年发放,每年发放比例是50%,30%,20%,学生入学取得正式学籍,以及每学年注册后学院发文公示,并在1个月内将获得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励名单及奖励金额报送财务处,逐月给予发放。

记者:申请该项奖励计划有无其他条件?

陈新军:本项奖励没有其他附加条件,所有优秀研究生生源都将获得相应的奖励。本措施将覆盖第一志愿报考本中心的全部优秀学生,同时,这项优秀研究生生源奖励的措施将会成为今后一项长期的政策和措施。奖励将分年发放,并可以抵扣研究生学费,这项奖励措施,也有助于这些优秀学生就读后,能够专心于学习和科研工作,并继续享有学校其他各类奖助学金和交换生等政策。

记者:您对奖励计划的实施有何期望?

陈新军:近年来,来自985、211高校的优秀学生到我们这里就读研究生,主要是通过这些高校的老师的推荐。他们普遍认为,到上海海洋大学攻读渔业科学和海洋科学的研究生能够真正学到东西,可以为未来的就业和个人发展赢得先机。此次制定本激励措施是一种主动地引导,希望能够让更多的优秀学生了解和关注远洋渔业协同创新中心的发展,让希望投身此项事业的优秀学生能够获得更多的支持。

(采访:胡崇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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