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直属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提升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的监管能力,市教委安全办拟定于近期举办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参加对象:学校消防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学院及部门负责人;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尚未参加过消防培训以及2012年12月前虽经过培训至今未参加复训的上述人员。
培训内容:培训由上海市消防学校提供材料并组织考试,经考核合格,颁发由市消防局、市教委安全办联合核准的上岗证书。重点培训“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形势与对策、逃生疏散应急预案制定、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要求”等内容。
鉴于我校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较多,为减少路途劳顿、方便学习培训,校保卫处已联系上海市消防学校,邀请任课老师到学校进行消防培训,培训时间为一天,培训日期另行通知,培训费保卫处统一支付。
请各学院、各直属部门办公室主任将符合或需要参加对象的名单于2014年11月25日前发到以下邮箱:shyi@shou.edu.cn。培训时提供本人2寸报名彩照一张,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学院”。
联系人:易水晗
联系电话:15692160177 021—619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