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阳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30 责任编辑:胡崇仪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675设置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的精神,根据《“阳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沪教委德〔2013〕48号)的工作要求,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就2015年度“阳光计划”项目申报发布通知。

请按照附件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每人限报1类课题。申请书一式7份,请各相关部门于2015年11月4日(星期三)下班前,将申请书和汇总表送交行政楼608(联系人:江菊美,联系电话:61900275),电子文本同时发送至jmjiang@shou.edu.cn 。

附件1:沪教委德[2015]28号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阳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项目管理办法.doc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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