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渡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年,共同维护假期校园的安全稳定,请各学院、部门在放假前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的相关安全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放假前,各学院、部门要认真组织一次安全自查,尤其对实验室、危险品仓库及存放柜等安全隐患重点部位进行检查,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同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一方平安。
二、寒假期间,凡是不使用的办公室,要切断水、电、气源,关闭门窗,贴好封条。凡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办公室、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每天下班离开时,切记关好门窗,切断水、电、气源,确保使用安全。
三、寒假期间,一号门、六号门实行单边开放,三号门正常开放,四号门封闭(有保安值守,特殊情况可开放)。对各楼宇地下室和天台通道门在假期实施封闭。各大楼必须启用门禁系统,由各学院、相关部门和物业单位负责落实,要充分发挥门禁系统的作用,从而加强无关人员进出大楼的控制。
四、各学院、部门对所属师生员工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反恐、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事故等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特别是加强对留校学生、留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对学生返乡、出行、教工自驾车等交通安全进行宣传。同时,各学院与有关部门关心好寒假留校学生的学习与生活。
五、为保障校园财产与人身安全,请全校师生及相关人员理解和服从学校的管理。所有教职员工进出学校一律凭“一卡通”和工作证等有效证件,请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和相互转告;加强校外人员来访的管理,特别是夜间的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辆进校证制度和加强必要的检查;大件物品携带出校一律凭出门单放行。加强校内治安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报保卫处。
六、春节即将来临,为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在校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如遇重大活动需要燃放,请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提出报批。《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医院、学校、文物保护单位等重要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七、强化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作好节假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2016年寒假期间校园运行与管理方案,特别是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有关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中层干部要保持24小时通信渠道畅通,严格执行领导外出提前报备制度。及时掌握和回应留校师生对有关学校安全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的诉求。出现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学校、向市教委报告,并启动相应应急处置预案。
学校值班电话如下:
校行政值班(校办安排):值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值班地点:行政楼711室;值班电话:61900296。
学生工作系统总值班:值班地点:学生事务中心309室;24小时值班电话:61900145。
安全保卫值班: 24小时值班电话: 61900110;值班地点:学生公寓第六小区A046裙房。
军工路校区值班:值班时间:9:00~15:30;值班地点:军工路318号综合楼109室;值班电话:65710364;手机短号:65821;军工路校区物业(门卫)24小时值勤电话:65710333。
八、其他相关工作按照学校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