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海韵书单”推荐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8 责任编辑:胡崇仪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489设置

为宣传人文精神,涵养海大底蕴,现举办“海韵导读工程”读书活动,通知如下。

一、征集作品类型

本次读书活动以推荐书单的形式展开,推荐书目类型不限。

二、举办方式及时间

作品报送分为报名,初评和复评三个步骤。

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至4月24日,参赛者将“海韵导读工程”读书活动的推荐单(见附件1)填写后报送至haidarenwen111@126.com

初评时间为4月26日,以书目推荐会的形式开展。

复评时间为4月27日至5月3日,复评作品将在“喜欢人文”微信公众号平台上进行展示,并且采取投票的形式决出奖项。

三、组织机构

上海海洋大学人文学院、上海海洋大学图书馆联合主办

四、参加对象

本校读者

五、作品要求及提交格式

(一)推荐单提交要求

报名采取填写读书卡片Word文档的形式,格式如下(见附件1):

  1. 报送作品应包含个人信息读书卡片信息。个人信息包含:姓名、学号及联系方式、读书卡片包含书籍基本信息:书籍名称及书籍作者、书籍简介、推荐词。

  2. 书籍简介不应少于100字,推荐词200至300字。

  3. 作品以“推荐书籍名称+推荐者姓名+学号”命名,发送至haidarenwen111@126.com

  4. 报送时间为4月24日前.

    (二)参加初赛要求

  1. 按时参加书目推荐会,如有提前需要准备的材料请提前15分钟在现场与工作人员进行协商。

  2. 推荐过程中可采取多种形式的推荐展示活动,可结合PPT或口头推荐等多种形式,每位推荐人的陈述时间应控制在五分钟之内。

六、参赛资料版权

  1. 所有推荐者所提交的内容必须为本人创作,保证读书卡片的原创性。

  2. 抄袭他人作品者责任自负。一经核实取消其参评资格,追回获得奖项。

  3. 主办方拥有将推荐书目整理成册,用于展览,宣传等权利。

七、作品评审方案

  1. 评委组成

    本次比赛评委由校图书馆及人文学院文学艺术部的指导老师组成。

  2. 评审方式

    选出前十名推荐书目,除获得相应证书之外,还将获得其对应奖品。

    一等奖2名,奖品为价值800元的kindle阅读器

    二等奖3名,奖品为价值100元的书籍(自选)

    三等奖5名,奖品为价值50元的平板阅读灯

  3. 评审标准

    推荐书单应符合以下特征:

    1.规范性:要求推荐的书目应为合法出版的书目。

    2.思想性:推荐书籍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与海大学子的学习、生活相关,可以起到思想引领的作用。

    3.文学性:文字生动、语言流畅,具有可读性。

八、活动咨询

本次活动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由主办方授权人文学院学生会进行解释。

联系人:陆老师 陈佳璐   电话:61900647,15001876760

地址:人文学院学生办公室(第十小区裙楼102室)


附:海韵导读书目推荐单.doc

(图书馆、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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