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港区域第三批限价商品住房第二轮申请受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8 责任编辑:蔡霞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937设置

各位老师:

临港地区第三批限价商品房第二轮申请工作将于11月21日正式启动,请大家相互传告。请有意向申购的教职工仔细阅读《关于临港区域第三批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实施细则的通知》(详见http://www.lgxc.gov.cn/affairs/focus_detail.aspx?id=6937)。

第二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28日。

特别提示:

1.网上申报材料请如实认真填写后递交,如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允许退回修改一次,同一申请人再次出现问题的则直接取消申请资格。

2.具体限购政策请咨询上海房产交易中心咨询电话962269。

上海临港官方网站第二轮申报链接(请务必以真实身份注册):

(http://www.lingangic.com/h2o0m1e602/)

申请人至临港官方网站下载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同步将纸质材料于网上受理期间的工作日(每天下午1:00—3:30)报至学校后勤管理处袁老师处,行政楼129室,电话:61900002。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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