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师赴联合国总部参加联合国海洋法会议

发布日期:2017-07-28 责任编辑:刘伟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000设置

7月10日-21日,联合国关于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拟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筹备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联合国总部召开。本次会议有来自101个国家和35个政府间国际组织以及非政府组织约300名代表参会。我校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院长唐议教授、外国语学院沈卉卉老师受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的委托,以中国代表团专家身份参加了本次会议。中国代表团由外交部条法司马新民副司长担任团长,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局海洋战略研究所、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国家海洋局第三研究所、环境保护部环境科学研究所、武汉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上海海洋大学等单位代表参会。

根据2015年6月1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就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国家管辖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拟订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的第69/292号决议,联合国大会成立了BBNJ筹备委员会。本次会议是BBNJ筹备委员会的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会议。根据第69/292号决议,筹备委员会将确立关于该国际法律约束文件案文草案内容的实质性建议,并提交联合国大会审议并决定是否召开政府间会议来拟定具体协议。第四次会议深入讨论了在前三届会议基础上形成的非正式文件,内容包括该法律文书的范围及其与其他文书的关系,指导方针和原则,海洋遗传资源,包括惠益分享问题,划区管理工具(包括海洋保护区)等措施,环境影响评估,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等。经过多轮反复协商,最终通过了委员会起草的《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就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拟订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案文草案要素文件》。该文件将于2017年底前提交联合国大会审议。

BBNJ问题关系到未来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新发展,将对国际海洋法律制度产生深远影响,并可能对现有国际海底区域制度、公海渔业法律制度带来挑战。

(撰稿:沈卉卉)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