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4 责任编辑:于林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398设置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把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和上海市教育大会、上海高校思政工作会、上海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推动各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青年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按照工作部署,决定举办“2018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

承办单位: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上海教育电视台、上海教育报刊总社

协办单位:易班网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4月8日。

三、评奖安排

设年度人物奖10名,提名奖10名。

四、推荐人选要求

1.上海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2.政治立场鲜明,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学习优秀。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6年起);

4.已获得过各级各类表彰的,除往届上海市和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奖)外,均可参加评选。

五、申报方式

1.由学院推荐人选,每个学院推荐0-1人。

2.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校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

(3)参选人电子照片,其中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3.相关报名表、参选人事迹及照片等电子版材料,请于2018年4月8日前发至来宁老师:nlai@shou.edu.cn汇总。所有材料电子版邮箱打包发送时,邮件标题统一为:学院—事迹类型。例如:水产与生命学院—张三—科技创新,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六、评选方式与宣传

1.本次评选采用专家评审和群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分初评、公众投票、评议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上旬):报名截止后,对所有参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2018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候选人20名。

第二阶段(4月中旬):20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易班网上刊登,展示候选人风采,接受公众投票。

第三阶段(4月下旬):将投票结果,按照一定权重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分,确定年度人物及提名奖建议名单并公示。

2.奖励表彰。择期对大学生年度人物及提名奖获得者授予证书、奖杯。

3.宣传。通过网络平台对2018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进行宣传。上海教育电视台将制作大学生年度人物专辑进行宣传报道,同时通过社会媒体广泛宣传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在本校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2018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将根据评审情况直接组委推荐参评“2018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

2.具体内容详见活动官网(上海教育):www.shmec.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来宁   联系电话:021-61900484  办公室:行政楼307

附件:2018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报名表.doc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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