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9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5 责任编辑:于林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328设置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遴选通知》(留金选【2019】103号)文件精神,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执行教育部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1. 教育部直属单位,直属高校,省部合建高校;

2. 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所;

3.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等。

二、选派计划

2019年计划选派90人,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国家公派留学规定执行。

四、人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较高的调查研究能力和相应的外语水平,能从国际比较的视角认识、把握国内外教育发展过程和热点问题。

3. 被推荐人选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网上报名时,应提供具体的研究计划书。被推荐人选为管理人员的,其研究计划须与本人工作的领域一致;为研究人员的,原则上应当有与研究计划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

4. 熟悉教育政策的专家学者,所撰写的政策咨询报告曾经被教育部采用者优先推荐。教育管理部门、高等教育管理人员或从事有关教育问题的研究人员优先考虑。

5. 被推荐人选应为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6. 已获得正式或意向性邀请信。留学单位由推选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

五、报名流程

1. 7月9日前,个人申请,部门推荐。申请人填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见附件1)。填好后各学院(部门)根据提交的申报表做好审核推荐,由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纸质材料报送发展规划处。申报表电子版(包含学院(部门)推荐意见)发送到fzghc@shou.edu.cn。

2.7月10日,学校审核材料,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3.7月10日至7月14日,公示。

4.7月15日-7月19日,个人网报。推荐人员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选择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请选择“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

5.7月20日,提交网报材料。

推荐人员网上填报核查无误后提交,打印《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其中《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交由国际交流处填写推荐意见。所有相关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完成后,一式两份报送发展规划处。

申报条件及相关注意事项请参见附件。

联系人:何珊

电话:021-61900553

附件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doc

附件2 访问学者遴选通知.pdf

附件3 《2019年度国外教育调研重点选题清单》.pdf

附件4 《被推荐人选应提交材料及说明》.pdf

(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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