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校门出入口管理系统和《机动车进校证》换证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05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4257设置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内机动车的管理,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从严控制进入上海海洋大学校园的车辆和人员管理,学校将实行校门出入口管理系统使用和机动车进校牌照识别系统,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机动车进校证》管理,学校的公务车辆、师生员工自驾车辆一律凭学校保卫处新印制的进校证进出校园。自2015年1月1日起原有“上海海洋大学机动车进校证”停止使用,特发布此通知。

一.原则:

1.教职工原则上只能申请办理一张“上海海洋大学机动车进校证”。

2.实行“一车一证”原则,不得转借;同时实行交通安全承诺默认制度。

二.换证、发证对象:

1.学校公务车辆;

2.在岗教职工和学生车辆;

3.各学院(部门)聘用制人员车辆;

4.合作单位、施工单位、经营单位车辆;

三.换证、发证程序:

1.学院(部门)办公室集中登记初审

各学院(部门)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所有需换证的师生员工到各学院(部门)办公室填报《上海海洋大学车辆进校证换发信息登记表》(下简称《登记表》);请在车主与申领人关系对应表格内打“√”,如是配偶、直系亲属的,须出具相应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等复印件,其余关系不予办理。

各学院(部门)办公室将《登记表》汇总,打印盖章后交保卫处(学生公寓第六小区A046旁裙房);同时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保卫处(联系人:石磊,电话:61900110、15692166860,邮箱l-shi@shou.edu.cn)

2. 合作单位、施工单位、经营单位车辆到保卫处办理登记换证,并缴纳工本费每张10元和押金100元。缴纳车辆进校管理费每月50元。

3.保卫处审核、制证

保卫处审核所有申请材料,并根据材料申报顺序进行统一编号、制证。

4.换证(领证)。

根据各学院(部门)《登记表》信息,保卫处将所有制作完成的《车辆进校证》送交各学院(部门)办公室,由各学院(部门)办公室专人负责发放新证和回收旧证。

四.时间结点:

1.学校师生员工到学院(部门)办公室登记时间:通知发布日起至11月18日

2.各学院(部门)办公室将《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及时报送保卫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截止时间:11月21日;

3.保卫处审核制证时间:11月22日—12月20日;

4.学校师生员工到各学院(部门)办公室换(领)证起始日期:12月21日;

5.旧证使用截止日期:2014年12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1. 《登记表》信息须如实、详细填写,各学院(部门)办公室严把审核关;

2. 因故未能按期到学院(部门)办公室统一办理登记换证手续的师生员工办理程序参照《“机动车进校证”申领办法》执行;

3. 换证的师生员工在领取新证的同时应上交旧证,旧证由各学院(部门)办公室统一交到保卫处。

六.附件:

附件一  《“机动车进校证”申领办法》

附件二  《上海海洋大学机动车进校证申请表》

附件三  《上海海洋大学车辆进校证换发信息登记表》

附件四  《校园内交通安全承诺默认制度》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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