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届毕业研究生:
祝贺你们顺利完成学业,即将翻开人生新的篇章。
在离校之前,还需要你办理相关手续,为了不影响你的毕业派遣工作,现将毕业离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同学们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一、离校工作
1.毕业鉴定
6月25日前,毕业生填写好《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的个人部分后,交导师评定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再交辅导员填写班组意见。具体填写要求见附件1。
2.联合培养毕业研究生返校及车费、医疗费报销事项
联合培养研究生返校办理离校手续,如需住宿,可至本科生第八小区68号103房间办理住宿手续。第29届毕业研究生联合培养学生车费、行李托运费、医疗费报销通知详见附件2。
3.集中办理离校手续
6月29日-7月6日按照《上海海洋大学毕业研究生离校程序表》的要求,到规定的部门办理离校手续。离校程序表请在6月28日后到辅导员办公室领取。样表参见附件3。
尚有欠学杂费、住宿费的同学请及时携带现金或农行卡至校行政楼财务处219室将欠费缴清,有暂付款没有归还的同学尽快至财务处223报销大厅将暂付款项结清。尚有图书未归还及欠费的请前往图文信息中心一楼大厅总服务台还书、交款。
4.退宿
原则上所有毕业生在7月6日到各社区办理退宿,个别因车票问题不能及时退宿的同学,可以延迟到7月10日。11日宿管科将统一清理并进行宿舍合并调整。
5.行李托运
学校将负责联系车站于7月5日上午8点起,上门为学生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地点在第14小区楼下。请各学院在6月30日前将学院需要托运行李的学生数和每个学生的行李数报研究生部。请各位学生严格遵守《车站行李托运注意事项》(内容见下),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附:《车站行李托运注意事项》
1.行李中不得夹带货币、证券、各种证书等贵重物品。
2.行李中严禁夹带危险品,包括化装品、液体物品、打火机、饮料等。
3.包装必须完整牢固,两件以上不能捆为一件,外部不能插有其他物品。纸箱必须装满填实,外部套上纤维袋,另用绳子或打包带打成井子行,以防破损造成损失。
4.每件行李最大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
5.行李范围:衣服、被褥、个人阅读的书籍及旅行必需品。其他电脑、自行车等日常可以托运但只能按包裹托运。电动自行车的电瓶不能托运。
6.没有原包装的家用电器原则上不予办理托运。如一定要按包裹办理托运的,除了要有硬质容器包装和内部有良好的衬垫外,请在托运单上注上旧或坏加上某品名。
二、毕业典礼及拍摄毕业照
1.参加对象:全体2008级硕士生和博士生。
2.毕业典礼定于7月6日上午9:0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举行,届时将拍摄毕业照。欢迎研究生的家属和朋友参加毕业典礼,参加的人数请在 6月30 日前报学院。
毕业研究生必须参加毕业典礼,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毕业典礼的同学,请与导师协商,并在6 月 30日前报学院审批。
3.请各位同学在7月5日到学院辅导员办公室领取学位服和导师服。
三、其他事项
1.请毕业研究生能配合学校的整体工作,按期离校,文明离校。
2.毕业生的上网账户在毕业典礼一周后注销,但e-mail信箱学校会保留半年。
3.毕业典礼一个星期后,一卡通消费批量冻结、销户,校财务处将余额转入学生相应农行卡。
4.由于某些费用与毕业生在校期间使用的农行卡相关联,要求毕业生在今年12月20日之前不要注销该农行卡。
5.由于毕业研究生的人数较多,学校不组织大型欢送会,由各学院视具体情况安排。
6.毕业生离校后有责任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毕业后发表文章或申报成果与奖励时,如系利用学校条件和经费获得、或是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均须事先征得导师的同意,并且以上海海洋大学的名义署名。
7.为统计及学校进一步为毕业生做好服务工作需要,凡是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要及时向学院和校研究生部报告就业情况,请在落实单位后(包括未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但是事实上已经工作的情况)及时、主动地与辅导员及研究生部联系,报告就业单位名称,同时提供就业单位录用函复印件。
祝各位同学前程似锦!事业有成!
(研究生部)